
标题 | 转让江苏永禄肥料有限公司债权项目预公告 |
项目名称 | 转让江苏永禄肥料有限公司债权 |
项目类别 | 债权转让 |
联系人 (电话) | 交易所经办人朱小姐 020-89160712 转让方联系人叶小姐 010-83777298 |
项目简介 | 一、转让债权基本情况 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对江苏永禄肥料有限公司的债权。截至2024年末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27,821,676.64元,其中本金余额人民币79,800,000元,利息、罚息、复利、代垫费用(包括已发生的代垫律师费、财产保全费、 公告费等合计人民币85,780元)、迟延履行金等合计人民币148,021,676.64元。债务人为江苏永禄肥料有限公司,保证人为江苏永禄粮油有限公司、单晓昌及其配偶吴淑华,抵押物为单晓昌名下位于东莞市常平镇丽景花园绿湖居19-20座商场。 注: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已于2022年1月14日裁定受理江苏永禄肥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,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4月9日裁定宣告江苏永禄肥料有限公司破产。债权金额系根据该案破产管理人初审确认的金额,如有错漏,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。 二、底层物权资产情况 债权项下资产主要为兴宝信托抵押物,位于东莞市常平镇丽景花园绿湖居19-20座1-4层临街商铺(6,488.4平方米)。该资产于2021年11月经司法评估确定评估值5,295万元,2022年12月司法变卖挂网价格为2,966万元。资产一层全部对外出租(主要是餐饮、药店、电信网点、宠物店等)、二层部分出租给一家 24 小时自助台球室,剩余二层及三四层均空置。前期结合租户走访和周边同类商铺调查了解,当地一层商铺出租单价约100元/平/月,由此推算已出租部分年租金收入约在150 万元上下,具体租赁现状、租金情况和租金水平以买受人自行尽调了解和独立判断为准。兴宝信托为该资产的唯一抵押权人,并已取得资产的司法处置权。 三、资产亮点 一是债权关系清晰,司法确权程序完备,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,且转让方为该资产的唯一抵押权人,并已取得司法处置权。 二是资产地段优越,资产位于常平镇横江厦,属常平镇传统商业中心区,毗邻常平站、常平大道,道路通达,交通便利;周边有丽景花园、丽城花园、世纪康城等大型住宅小区,居民数量众多,消费群体稳定,商业氛围浓厚。社区商业呈现上扬趋势,资产为沿街商铺,位于社区核心位置,展示面好,将受益于社区商业的发展。 三是资产价格合适,一层可产生稳定现金流,二至四层也可通过业态规划等推动后续招租工作,未来具备较好增值空间。 |
转让条件 | 以正式公告信息为准。 |
意向受让方 资格条件 |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、支付能力的法人、组织或自然人。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:国家公务员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;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 介机构所属人员;债务人、担保人为自然人的,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;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,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,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;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;财政部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。 |
信息发布 时间 | 自提交信息后发布,公告期20个工作日 |
特别声明 | 本次预公告是作为正式公告的前期信息发布,不具有要约的相应效力,所有信息将以正式公告的信息为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