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标的所在地址:天河路49号。位于越秀、天河两区交汇处,属越秀区黄花岗街道 。
标的所在区域: 位于环东商圈、天河商圈5公里辐射范围内,地处天河、越秀两区交界处主干道旁,活力繁华、商机无限!。
公共交通:距地铁6号线动物园、地铁3号线和1号线体育西站直线距离均800米;距公交天河立交站600米,距公交广州大道中站400米。
标的证载用途: 首层临街商铺(共10个)
权证信息: 军产性质,没有产权证,广州城更拥有该物业的永久使用权。
出租总面积: 约362.5㎡。
平面:详见附图
层高:约3.2米。
给排水:已间隔独立商铺,设置正常给排水接口(独立水表),水费:6元/m³。
电负荷:普通用电220伏(独立电表),电费:1.6元/度。
空调:无
楼板承重:首层普通住宅承重标准
标的场所特色:繁华商圈、交通便利、周边人流量大。
场地交付:局部地铺租赁不交吉(10号铺面须自行清理)、毛坯现状交付(不配备任何家私家电,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)
月管理费:20元/ ㎡ /月,租赁合同与物管合同,同步签署。由专业公司提供物管服务,商铺管理费只包括提供首层商铺外公共空间部分的基础物管服务,商铺经营所涉及的垃圾(或卫生)费用由租赁方(或经营方)承担,与物管公司或属地街道相关部门协商、专项解决。
租金: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
免租装修期管理费:20元/㎡/月
缴交租金规则:按月支付
租金递增:每两年递增5%
租赁期限:6年
租赁保证金:20万元
水电费保证金:按物业公司规定缴纳
豁免事项约定:
由于天河路49号属于军产,没有产权证,且物业属性为住宅用途,故任何租赁活动均作风险信息披露,以规避经营及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或纠纷:
(一)首层商业物业承租方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办理报建施工、领取营业执照等风险;
(二)物业结构为砖混结构,不得拆除物业的承重隔墙;
(三)物业不提供管道天然气、排烟井和隔油池,无法增加电力负荷。环保及节能的业态经营者优先;
(四)自编10号商铺不交吉租赁,由承租方成功租赁后自行与现有商户协商清退事宜,与出租方无关;
(五)整体租赁后可分转租经营:1号铺东北饺子,经营中;9号铺东北菜,经营中;10号铺兰州拉面:违约起诉中。
(六)出租方启用预付费用电系统,承租方需无条件履行,并承诺如严重违约,同意出租方停止预付费服务,由此产生的后果或损失,承租方(或经营方)自行承担。
预公告有效期限:生效之日至2025年4月20日止
出租方联系人:孙先生 13609000075
赵先生 13902403202
广州产权交易所联系人:林小姐 020-89160955
崔小姐 020-89160939